哥谭市的街道永远潮湿阴冷,垃圾堆积在巷口,老鼠在黑暗中穿梭。亚瑟·弗莱克就住在这座城市最破败的角落,一个连阳光都吝啬光顾的公寓里。他患有神经系统疾病,会不受控制地大笑,那种笑声尖锐刺耳,像破碎的玻璃划过空气。
他梦想成为喜剧演员,却只能在街头举着招牌招揽顾客。人们嘲笑他的样子,殴打他的身体,偷走他的广告牌。他在笔记本上写满笑话,但没有一个能让人发笑。亚瑟去看心理医生,领取免费药物,但城市削减了福利预算,他失去了最后的精神依靠。
地铁上的三个华尔街精英在骚扰一个女人,亚瑟的疾病发作,他无法停止大笑。他们围上来殴打他,在混乱中他扣动了扳机。枪声回荡在隧道里,鲜血溅上他的小丑妆容。亚瑟逃进公共厕所,跳起一支扭曲的舞蹈,他终于不再是一个被忽视的影子。
这座城市被点燃了。戴着面具的抗议者涌上街头,他们把亚瑟奉为偶像。他在电视节目上讲述自己的故事,却遭到主持人的戏弄。亚瑟在镜头前承认自己就是地铁杀手,然后开枪打死了主持人。电视信号中断前,全国都看到了他微笑的脸。
暴乱从四面八方爆发,警车被掀翻,商店被洗劫。亚瑟站在车顶,周围是狂欢的人群,他站起来,接受他们的欢呼。他不再是亚瑟·弗莱克,那个被世界遗弃的可怜虫。他是小丑,是这座腐烂城市孕育出的怪物,也是它最诚实的镜像。
哥谭市的混乱没有结束,它才刚刚开始。当一个人被逼到绝境,他要么彻底崩溃,要么变成某种比死亡更可怕的东西。亚瑟选择了后者,或者说,这座城市从未给他其他选择。